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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是市委于1978年7月设立的。当时命名为
旅大市社队企业管理局,后来先后易名为旅大市社队工业局、大连市乡
镇工业局、大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和大连市乡镇企业局。二十多年来,
大连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其规划
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也
发生较大变化。根据省政府《关于明确民营经济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
要求,市政府于2003年2月25日,印发了《关于明确民营经济工作主管部
门的通知》,确定市乡镇企业局为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主管部门。各区市
县政府也先后明确乡镇企业局或经济发展局为本地区民营经济工作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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